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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化现象中的变形原理

文章主题:哲学思想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9-04-09 20:12:35

变形(metamorphosis),原意指由魔术而产生的形变。在研究人类传统文化现象中,它主要指依靠外部形态上的变化,直接地、可感地、具体地显露思维形态的特征。更重要的是,变形几乎扩张向整个文化领域。在西方,用来解释“变形”现象的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毕得哥拉斯的“灵魂转移”说,认为构成事物最基本的东西是单子,它独立存在并构成灵魂和神的核心,一俟人死后,单子可以游离人体之外或凭附在其他人和动物身上。后来,在赫伯特•斯宾塞、爱德华•泰勒那里成了“万物有灵”论,相信灵魂可以从人的肉体里“位移”出来。

(2)鲁克莱图斯的“一切都在变”说,这种观点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产物,其基本依据乃是对客观事物变化的经验性直观的归纳。

( 3)“模仿说”,它产生于古希腊,其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从艺术起源的角度进行了深刻地探究。“对原始人来说,外形意味着一个可资纪念的符号和暗示,这应刻是首先要考虑的事情”。“模仿”是以人类对外形、动作的本能“效仿”为出发点的。

(4)“拜物教”说。它凭借在“图腾崇拜”的基础上,约翰•卢伯克就相信“神人同形”。

(5)“进化论”,无疑是以生物自身在自然界中所占有的地位,以及它们为生存所进行的选择而产生的差异为依据的。以上种种理论都从不同的角度直接或间接地解释了“变形”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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