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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哲学中的新实在论有哪些核心内容

文章主题:哲学思想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8-08-10 22:44:40

新实在论属于折中主义哲学流派,主张具体事物和脱离具体事物的共相都具有实在性,主要流行于英国、奥地利和美国,特别是在美国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新实在论在美国的主要代表人物有r r佩里、w.p蒙塔古、bb霍尔特、w.t.马尔文、e.g.斯波尔、j w.b皮特金等。

新实在论具有斗争精神,是在反对唯心主义及反对新黑格尔主义的论战中发展起来的。19世纪末,欧洲的布伦塔诺就反对主观唯心主义,主张从心理学上区分心理内容和心理行动,认为心理上所产生的一切行动必然指向一定的对象;同时他还强调对象的实在性,即被认知的对象不依赖于认知的行动而存在。

美国的新实在论与英国的新实在论几乎同时形成。美国新实在论产生的第一个标志是,1901-1902年蒙塔古和佩里先后批驳j.罗伊斯对实在论的攻击。1910年7月在《哲学、心理学和科学方法》杂志上,以斯波尔丁、霍尔特、佩里、马尔文、蒙塔吉、皮特金为代表的6位美国哲学家,发表了《六个实在论者的纲领和第一篇宣言》一文,正式提出了实在论哲学的基本原则。1912年,他们又联合出版《新实在论》一书,系统而明确地阐述了新实在论的主张。他们认为;被认知的对象是独立存在的,不会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独立存在的认识对象的本性是“中立的”,不属于物质层面的也不属于精神层面的;存在着某些既独立于个别事物又独立于意识的共相或本质,不能从经验中观察到,但可以在逻辑上证明它们的存在,并且可以通过逻辑分析的方式发现它们。

新实在论批判了当时的唯心主义,但未能真正地解决唯心主义存在的弊端,他们的“建设性”理论本身就比较混乱和矛盾,特别是在认识论上竟然把虚幻的客体和真实的客体放到了同等的地位,这种认知从而混淆了错误与真理的界线。自1914年起,美国的新实在论者由于在观点上出现严重的分歧而导致分化。20世纪2i)年代前后,新实在论在美国逐渐被批判实在论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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