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家国同构,家国同构的制度根源

文章主题:史学参考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8-11-09 19:39:18

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的共同性。西周依礼制宗法原则建构起来的大宗、小宗结构,构成了一个井然有序的政治实体,它使族权和行政权合二为一,使家族和宗族同时享有政权和族权的双重权力。于是家和国便在政治结构上紧密相连了。家庭即是国家的缩影,国家是家庭的扩大。“国家”一词本身就是对这种双重政治结构的说明。

家国同构

在西周时期,统治者总是把维护家庭、家族中的家长、族长的绝对权威与维护国家中的君主的专制权威台二为一。帝王的绝对权威,不仅表现在他们个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终身拥有,世代相传。

总之,宗法制保证了拥有绝对权威的君权永远掌握在一家一姓之中,因此形成所谓“家天下”的政治局面。而这一局面在秦以后的历代都得到了延续,并最终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

秦汉以后,由周礼改造演变而来的儒家的“三纲”成为重要的统治思想,其意义便在于维护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从表面上来看,所谓君为臣纲、父为于纲、夫为妻纲只有君臣关系是有关政治的,而父子、夫妇关系则是有关家庭的,其实,中国纲常教义的神妙功用就在于用伦理修养来沟通政治关系和家族关系。其内在原因,就在于家国同构。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体现了这一结构的内在联系。家国同构是中国古代政治结构的首要特征,是形成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体制超稳定结构的重要原因之一。

礼制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曾发挥过巨大作用,是一份特别厚重的文化遗产。其中一些内容经过改造以后,仍能为我们今天所借鉴,如吸收其中重教化、讲道德的精华,摈弃旧礼中维护等级、束缚个性的糟粕,取精用宏,使它更合乎国情、合乎世倩,达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它是一定经济关系的反映,也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在遥远的氏族社会时期,调整人们之间行为的准则是习惯。随着国家的产生,在习惯的基础上产生了法律。

随着国家制度和社会文明的发展,法律制度也日益发展完善。从最初的习惯法,到出现成文法,直到《大清律例》,经历数千年发展流变,最终形成了别具特色的中国古代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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