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重德不重才的举孝廉制度

文章主题:史学参考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9-03-20 20:03:55

在汉代,刘邦打下天下,开始大汉王朝以后,儒生陆贾对他建议说:“咱们从马上得天下,靠的是打打杀杀,可是这治理天下,可就不能挥刀舞棒的了。”于是,刚刚坐稳皇帝宝座的刘邦发布了一条诏书,大意说:谁要是发现了贤士,就劝说他们,把他们用车子送到京师来,谁要是发现了贤能之人却不告诉我,我就撤他的职。

等到了汉武帝的时候,董仲舒在著名的“天人三策”中又提出建议,形成了各地郡守每年要提供两个贤士到朝廷上来做官的“任务指标”。

就这样,这道诏书责成地方官吏挑选和推荐人才到朝廷做官,也就开始了“察举”制度。

要注意到,刘邦在这里说的是贤人。当时天下稳定,和能力比起来,朝廷更注重德行,所以,当时进行“察举”的对象,首先是孝廉,其次还有贤良、公正。当然,关于才能方面也不是没有,文学、秀才等也在其中,而到了东汉,为了避讳刘秀的名字,秀才又被称作茂才,但总称就是“孝廉”。被选拔推举的人叫做“贡士”,按照当时的人口情况来说,基本上是每二十万人里要一年挑出一个孝廉来,这个察举的权力,基本上就在郡守一人手里攥着了。

这样的制度,一实行就是三四百年。可其中的问题也就逐渐显现出来了。因为郡守负责“察举”,可郡守也不是神仙,谁也不能保证郡守就一定能判断出一个人“品德高尚”,况且,要是郡守营私舞弊,那也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了。

这样的例子还真是出了不少。很多士子,看到这样的制度有漏洞可钻,就开始在沽名钓誉上下功夫了。比如有个叫许武的人,本身也是孝廉了。可是他在分家的时候,故意霸占了大部分家产。而他的两个兄弟,谁也没有说什么,完全由着大哥说了算。这下,舆论就来了,不说大哥做得不对,而是说这俩兄弟够意思,“能让”。这样,两个兄弟的品性就被肯定了,也被举为孝廉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更有意思了。许武为了庆贺两个兄弟的“进步”,摆酒席请客。喝了几杯以后,他告诉宾客们,自己不稀罕多拿的那点家产,我就是要让俩兄弟成名,叫大家看看他们的仁义。现在我的目的达到了,我还要把我的家产再分回给兄弟。

合着是三兄弟联手搞了一场“真人秀”,但这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声望,许武反而更被人称赞了。

除了这样“合作式”的博得名望,也有的自己“单兵作业”。有个叫赵宣的,爹妈死了,自己是痛不欲生啊。为了缅怀双亲,自己跑到墓道里边住着。古时候,讲究父母死了要守孝三年,这三年要整天穿着丧服、不能吃肉,还不能和老婆同房,一般人可是受不了的。但这个赵宣一口气就在墓道守了二十多年。这下,他可是远近闻名了,知道的都说他是难得的大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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