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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斡尔族的婚姻习俗及其历史传承

文章主题:民族风情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8-05-12 22:12:05

达斡尔族是我国北方的一个古老的民族,主要居住在现今的黑龙江省。清代,达斡尔族人的婚俗已由母权制过渡到了父权制,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俗。起初没有纳妾之风,到晚清才在上层族人中出现纳妾,所纳之妾多是奴隶的女儿。此期间达斡尔族人实行着严格的族外婚,同一哈拉(即姓氏)之间严禁通婚,严禁近亲通婚,认为这样是血缘倒流,已有辈分观念,一般不与外族通婚。

因父权制已替代了母权制,妇女已失去了恋爱的自由,男女婚事皆由父母包办,礼聘之俗已出现,但买卖婚姻的性质尚不严重,一般不拿儿女做交易。按达斡尔族人的婚俗,男方所纳的彩礼,除了为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的乳牛之外,女儿结婚时全部都给女儿带走,同时还要尽可能多给女儿陪送衣物。

达斡尔族的婚姻

达斡尔族人的主要婚俗类型有指腹婚、娃娃婚、童养媳婚、娶女婿婚、成年婚。

定亲。达斡尔族人定亲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男女双方父母直接商定,另一种是由媒人做中介。因为达斡尔人把定亲看做是人生的大事,所以对无论哪一种定亲方式都十分严肃。

指腹亲。这是指在儿女未出生前就由父母包办订下的婚约。这种定亲方式,多在知心好友间实行。待孩子出生后,如果两家的孩子都是男孩,便结为义兄弟;如果都是女孩,便结为姊妹;如果是一男一女,便定为夫妻。其定亲的方式是由男孩的父亲携酒去女孩家,给女孩家辈分最高者敬酒行磕头礼,经其长者许诺,婚约便视为成立,从此以后两家严格恪守。

娃娃亲。这种定亲形式在达斡尔人中是主要形式,是在孩子幼小时,两家父母感情相投,便为儿女包办定亲,其定亲形式和指腹亲相同。

童养媳亲。女孩年幼失去父母,家贫无人照料,便由同意收养的家族收养,其家若有和这一女孩年纪相当的男孩,女孩便成了其家的童养媳。达斡尔族人习俗,女孩15岁为成年,到年龄即可成亲。

娶女婿亲。这种婚姻类型要经媒人介绍,姑娘家因父母年高子幼,或无子嗣,便可以经媒人介绍,两家长同意后,把女婿娶到家中,但女婿没有财产继承权。待岳父母家男孩长大成人,女婿则可以分居另过。

成年亲。在清代,达斡尔族人习俗男女孩子到15岁,便是成年,经媒人介绍,双方父母同意定亲,俗谓“成年亲”。

成年亲定亲的仪式首先是由男方家求媒,媒人一般是博识多闻、在地方德高望重者,或者是男方家的亲友。媒人受到男方家的委托,便穿戴整齐,在帽子的右面挂一新红布条,携带用红纸做瓶塞的喜酒到姑娘家来说亲。姑娘家一见便知红媒来临,要热情款待,但还要明知故问。寒暄过后,才能转入正题。如果姑娘的父母了解男方家庭,对男孩满意,便留红媒吃饭,并举行“贺客曰如格贝”仪式,定亲便为告成;如果女方家对男方家庭不了解,为谨慎起见,对媒人的提亲便不马上表态,有时媒人需往返四五次,待女方家了解清楚了,心里满意了,才款待红媒。“贺客目如格贝”的仪式是红媒要向女方家辈分最高的长者敬献喜酒,这位辈分最高的长者接受喜酒,媒人行磕礼,这便为认亲。几日后媒人率男方来女方家致磕礼,双方即成婚约,社会即予承认,第三者便不能再插足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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