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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否定式辩证法

文章主题:哲学思想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9-02-27 16:28:48

老子生活于春秋时代,与孔子是同时代人。老子的否定式辩证法,主要是运用逆向思维的手段,注重从否定的、负的方面去认识相描述对象,通过“否定之否定“揭示对象的辩证本质。

中国古代“否定式辩证法”思想在道家哲学特别是老子哲学中得到了最早、最系统和最富有成效的体现。以老子辩证法为代表的道家辩证法以其深刻的否定性思想极大地推进了中国古代辩证思维的发展。

老子在对作为本体的“道”的描述中便运用了否定式辩证方式。道作为本体,是一种终极存在。然而,老子始终不愿从正面对道作肯定性的界说,而只从负面对道作否定性的描述,如他说道“无形”、“无状”、“无象”、“无名”、“无为”、“不言”、“不争”、“不仁”、“不德”等等,目的都是为了通过一步步的不断否定,来否定道的具体性、有限性,以最终肯定道的整体性、无限性和超越性。

这种“通过否定达到肯定”方法便是老子哲学中普遍运用的辩证思维方法。冯友兰先生曾把这种否定性的辩证思维方法,称之为“负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实质,不是说形上学的对象是什么,而是主要说它不是什么。

这种“负的方法”,在老子哲学中运用得相当普遍。如他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辨,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纳。”正如老子所概括的,他这是“正言若反”。否定了事物中的否定因素,正是对原有事物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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