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书法?什么是“法书”?

文章主题:琴棋书画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9-01-19 18:06:33

书法是我国传统造型艺术之一,指用圆锥形毛笔书写汉字(篆、隶、正、行、草)的法则,技法上讲究执笔、用笔、用墨、点画、结构、分布(行次、章法)、风格等。书画艺术同源于线条,各具有气(刚性)韵(柔性)生动的美感。绘画有线条,有形象与色彩;书法则不代表物象,不用色彩,只有抽象的线条,故其线条的气质和韵致的表现要求更为纯粹。清刘熙载在《艺慨•书慨》中说:“书虽重法,然意乃法之所受命也。”说明书法不仅仅是一些符合技法的线条,更重要的是要能承载书写者的思想情感和审美趣味。

书法艺术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商周的金文已富于艺术性,秦篆、汉隶、魏碑、唐楷、宋行、明人小楷等更是风采多姿。“书法”一词则最早见于南齐王僧虔论谢综书:“书法有力,恨少媚好。”

“法书”泛指有较高艺术水平的书法作品。

古代将书写于缣楮纸帛而有法度的书法作品均称“法书”,或称“书”。

《书法三昧》:“作字之要,下笔须沉着,虽一点一画之间,皆须三过其笔,方为法书。”北宋王安石有“好事所传玩,空残法书帖”的诗句。

在我国,书法是什么时候逐渐成为一种艺术的呢?元代学者郝经在《陵川集》中说:“夫书一技耳,古者与射、御并,故三代、先秦不计夫工拙,而不以为学,是无书法之说焉……道不足则技,始以书为工,后寓性情、襟度、风格其中,而见其人,专门名家始有书学矣。”郝经认为在先秦时,写字和射箭、驾车一样是一种技能,还没有形成“书学”,也没有“书法”这一概念。后来一些“专门名家”把“性情、襟度、风格”融入所写的字之中时,才形成书法。

元代另一位学者刘因在《荆川裨编》中提到:“字画之工拙,先秦不以为事……魏晋以来,其学始盛,自天子、大臣至处士,往往以能书为名,变态百出,法度备具,遂为专门之学。”较之郝经,刘因则更明确地指出书法的形成始于魏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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