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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性文化是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章主题:哲学思想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8-08-11 22:21:36

造化造人,有男有女。男性为阳,女性为阴。阴阳结合,生生不息。神州之人,构成中华民族,构成巨大的社会。

初始的社会是原始群居,母系氏族是早期的原始群居形态。德高年长的祖母是母系氏族社会的首领,负责管理氏族社会,处理氏族社会的重大事务。传说中的女娲可能就是母系氏族的首领。她用黄土造人,炼石补天,就是母系氏族女性首领作用的反映,也是女性在氏族社会中地位的反映。

随着氏族社会经济的发展,男性在劳动中的作用比女性大,男性地位逐渐提高。随着家庭和私有制的出现,男性取代女性成为氏族首领,社会步入父系氏族社会。在此后的漫长进程中,男性一直居于社会的领导地位。

自原始社会后期至辛亥革命,中国社会是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形态。社会劳动分工是男子负责主要田间农业劳动,女性负责种桑兼蚕(采棉)织布、一些辅助农业劳动和家务劳动,也就是“男耕女织”。这个分工是合理的。女性在社会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封建社会漫长,儒家思想是统治思想。儒家大肆宣扬封建礼教,倡导以忠孝治天下。封建礼教要求女性要具备“四德”。四德又称四教,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也就是要求女性的思想与言行都要符合儒家礼教的规范。四德被视为女性的最高标准,视为法律。郑玄说:“法度莫大于四教。”(《诗•召南》笺)女性都按四教的要求,特别是上层的社会女性,更是奉为金科玉律。干宝说:“其后妃躬行四教。”(《文选•晋干宝<晋纪总论>;》)封建社会用四教来教养女性,从思想、言行和仪态诸方面来规范女性,把女性养成“贤淑”之人。把女性的活动范围限定在闺阁之内。“已婚的女性的责任是协助丈夫处理好家务,相夫教子”。以求得家庭的稳定,以求得封建社会的和谐美好。

封建社会是男尊女卑的社会。封建礼教宣扬女性要“三从”,即女性年幼时顺从父兄,出嫁后顺从丈夫,丈夫死后服从儿子。婚姻方面,男女皆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性要“嫁鸡随鸡”,“从一而终”,再嫁视为“不贞”、“失节”。女性不能干预丈夫处理社会事务和家庭事务,女性只能绝对服从丈夫。在教育方面,反对女性的知识教育与才能培养,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在身体方面,要女性缠脚,以脚小为美,认为三寸金莲,一步三摇,最有风姿。其实是要把女性关在家中。封建礼教是套在女性身上的枷锁。

但是,古代的思想和文化是多元的。很多女性追求男女平等,追求自由,而不少男性也尊重女性,反对男尊女卑。所以古代就有“巾帼不让须眉”之论。一些女性自幼受到良好教育,品德高尚,才华卓越。她们关心社会,敢作敢为,为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她们追求自由,追求平等真挚和“相敬如宾”的爱惰,追求幸福生活。班昭才学高超,续修《汉书》。武则天建立大周,登上皇帝宝座。梁红玉擂鼓抗击金军。秋瑾留学日本,成为反封建的英勇斗士。她们都是古代女性的杰出代表。而劳动女性受封建礼教的不良影响相对于上层女性要小,“女织”对社会的作用与贡献都极大,与男性的“男耕”相等。中华文明是男性与女性携手共同创造的。

历史的演进是复杂的。女性文化的发展演化也呈现纷繁复杂的景象。而中华民族的精神融合一切进步思想与文化,特别是儒家关于女性的正反两方面的思想,形成中华女性文化的主流。女性文化的主流培育出中华女性特有的善良、温柔、勤劳、聪明、坚韧、宽厚的性格。而中华女性共同的性格也是中华女性文化最光辉的体现,是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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