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财政改革家、两税法的倡行人杨炎简介

文章主题:历史人物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0-02-21 21:45:12

唐代的杨炎,字公南,凤翔人。中国唐代财政改革家、两税法的倡行人。初为河西节度掌书记,拜起居舍人。唐代宗时,杨炎官礼部郎中,知制诰,迁中书舍人,与常衮同掌诏敕的撰写,其文笔受到朝士的赞许,称为“常杨”。

大历九年(774),杨炎升为吏部侍郎,与当时的宰相元载有戚谊,受到他的赏识和提拔。大历十二年,元载获罪被杀,杨炎受牵连被贬为道州司马。十四年,唐德宗李适即位,崔祐甫推荐杨炎可以重用,杨得以从贬所召回,任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杨炎

杨炎在财政方面进行过一系列重要改革。唐代的中央财赋本储存于太府寺所属的左藏库。安史之乱后,移贮宫廷的大盈内库,由宦官掌管。宦官中饱私囊,帐目十分混乱,查处困难。杨炎入相后,提出国家财赋不能变成皇帝私产,建议把大盈内库财赋仍拨归有关部门管理。德宗采纳了他的建议。

建中元年(780),杨炎主持在全国施行两税法,提出了与西周以后的“量入为出”原则相对立的“量出为入”的财政概念,并主张“人无丁(丁男)、中(中男),以贫富为差”,作为两税法的课税基础,抛弃了唐代原来以人丁为征课标准的租庸调制,以土地、业产等财富的多寡,按每户的贫富差别进行课征。这使得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计资而税的两税法代替西晋以来计丁而税的制度,是一项带有划时代意义的措施,在中国财政思想史上是一个大突破。

两税法还采用以钱定税的原则,除谷米外,均按田亩计算货币缴纳,反映了唐代中叶货币经济的发展。两税法大大地简化了税制,便利了租税的征收,免去了税吏许多催索的苛扰,不但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而且也减轻了人民负担。

建中二年,卢杞入朝为相,杨炎与卢杞不合。同年十月,杨炎遭卢杞诬陷,被贬为崖州司马。途中赐死。杨炎留有文集10卷。今存诗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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