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教规及宗教伦理

文章主题:文学常识  文章来源: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18-05-11 20:55:58

公元1世纪中叶在古罗马帝国统治下的亚洲西部的巴勒斯坦、小亚细亚等地,产生了基督教。目前,分布在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基督教徒有10亿多人,约占世界人口的六分之一强。

基督教以《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作为基本经典,统称为《圣经》。一般教义为:创世说、原罪和救赎说、天堂地狱说、顺从驯服说。

基督教的教规及伦理,皆源自于《旧约全书》中的摩西“十诫”,即①除上帝耶和华之外,不可信奉别的神。②不可造偶像等。③不可妄称耶和华之名。④当守安定日为圣日。⑤当孝敬父母。⑥不可杀人。⑦不可奸淫。⑧不可偷盗。⑨不可作假见证。⑩不可贪恋他人的财物。

天主教和东正教都主张有7件事:领洗、坚振、告解、圣体、终傅、神品、婚配。

新教一般主张圣事有两种:洗礼和圣餐。

基督教自产生以来,发展较快。但它的传播并不是一帆风顺,历史上曾遭到三次大规模的迫害,分别发生在德茨依时期(公元250年)、瓦利力安时期(公元253 - 260年)和戴克里先时期(公元284 - 305年)。这三次大规模迫害,使基督教备受打击,教会减少,教徒人数下降,许多活动由公开转入地下。

公元331年,君士坦丁大帝命令驱逐各异教教派,其财产收归国家,而教堂则归于基督徒。基督教依赖皇权,毫不费力地取得了在宗教中的支配地位。基督教借助皇权,迎合群众心理,因而它在公元2-5世纪时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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